销售顾问多次虚假承诺、恶意拖延定金退款,时间长达一月,且其提供的内部系统截图自证欺瞒行为。2025年11月30日,在保定某领克4S店支付4000元定金,参加厂家“11月购置税保底”活动,由销售顾问负责对接。2025年12月4日,销售主动告知因“未锁单”无法享受优惠。我当场指出销售未履行“锁单”流程的告知义务。2025年12月10日,我询问解决方案,销售表示“看看周围有没有同配置颜色的车”,并称“实在没有的话给您向厂家申请退定”。我明确表态:“有现车我也可以接受,没有的话就给我退定”。2025年12月19日,等待无果后,我要求退款。销售明确回复:“给您申请退订”(此为第一次承诺已提交申请)。2025年12月30日,我再次催促退款,销售回复“行,放心吧”,但未给出具体时间。2026年1月7日,我继续追问,销售再次表示:“我们给厂家打退定申请”(此为第二次承诺已提交申请)。2026年1月8日,我要求给出准确日期,销售解释“退款的话也得向厂家打申请……时间会长一些”,并以“厂家审核需要时间”为由继续拖延。2026年1月14日,在我持续追问后,销售发来内部系统截图。该截图显示:申请发起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0:46:07,申请原因填写“因为购置税原因要退,有舆情风险”。这证明其在12月19日和1月7日两次声称“已申请”均为虚假承诺,实际拖延至1月14日才提交申请。经销商主要过错:销售未履行“锁单”关键流程的告知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销售在12月19日、1月7日两次明确表示“已申请退款”,但实际1月14日才提交,存在主观欺瞒;从12月19日首次要求退款,到1月14日实际提交申请,拖延时间长达26天;自支付定金至今,4S店未提供购车合同副本,也未开具定金发票。我的诉求:要求该领克4S店在7个工作日内,将4000元定金全额退还。
领克厂家回复:2026/1/18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