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衰减异常,第一块电池因动力问题已于2024年6月更换,更换后的第二块电池自2025年下半年起出现充电度数异常。初期还能充30-33度电,到11、12月份充电量大幅下降,仅能充26-28度,续航也随之大幅缩水,此前冬季市区行驶续航勉强可达110-120公里,目前仅能跑到90公里左右,且日常均为市区出行、以慢充为主,符合规范用车习惯。该电池使用仅一年多,容量衰减率已超20%,远超行业正常衰减范围(国标要求质保期内电池容量衰减不应低于初始容量的80%,即衰减不超20%,且正常使用下年衰减率多为5%-8%)。我已将车辆送至售后检测,售后将检测数据上报厂家后,反馈结果为厂家认定“无问题”。作为消费者,电池使用一年多就出现超20%的衰减,显然属于异常故障,厂家却无视事实敷衍回复。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厂家称电池衰减年限按车辆购车时间计算,而非更换后的电池使用时间。电池已因质量问题更换,衰减考核却仍绑定原车购车时间,该标准毫无合理性,售后也表示对此无话语权,仅推诿为厂家规定。我无法认同厂家的判定标准及核算方式,强烈要求厂家就以下问题给出明确解释及解决方案:一是说明电池使用一年多衰减超20%却被判定“无问题”的依据,为何无视明显的异常衰减;二是明确电池更换后衰减年限的合理核算标准,为何仍按原车购车时间计算;三是督促售后正视门把手通病及召回事例,参照召回标准免费更换改善后的门把手部件;四是对衰减异常的电池进行重新检测,免费更换合格电池,并延长新电池质保期限,切实履行质量保障责任。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