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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氪7X交付中心人员要求先付款开票再交付

投诉编号:【1569781】 投诉时间:2025-12-31 12:55 投诉品牌:极氪 投诉车系:极氪7X 投诉车型:2026款 103kWh 四驱Ultra版

本人于2025年10月31日在相关购车平台支付5000元定金下定并锁单某型号汽车,锁单后平台显示8-12周交付。目前收到通知,12月23-24日车辆刚上产线,运输至交付地预计在2026年1月,12月31日前无法到交付中心查看及验车。购车时,该车企在《购置税补贴方案公告》中明确写明:2025年10月31日(含)24:00前锁单,若因车企原因需在2026年交付,车企将提供购置税补贴,从订单尾款中抵扣。具体情况如下:1、该车企为规避税务,剥夺消费者合法验车权,损害消费者利益。12月24日,车企交付人员明确告知:“消费者需配合车企在未验车、未知车辆是否满足交付要求的前提下,于2025年底支付尾款。因为车企需在2025年开具发票,否则需承担相应税费;若客户不愿按时支付尾款,则需自行承担2026年的购置税”。2、违反购车协议:根据购车协议约定,车辆到店且满足交付条件后,车企应发送交付通知,告知交付地点及日期,本人需根据交付通知按期完成验收手续并提车;车企应在本人支付尾款且完成车辆验收后交付车辆。因此,本人只需在车辆到店后验收车辆并支付尾款,即履行协议义务,车企在收到尾款后履行开票及交付义务。3、合理消费流程应为:车辆到达交付中心—消费者验车—支付尾款并开票,不存在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先验车再付款导致车企发票开具日期延后至2026年的情况。此次交付延迟系车企原因所致,与消费者无关。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赋予消费者知情权与质量核验权;《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第六百二十三条,规定了买受人的“检验通知义务”。因此,车辆交付前的验车权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得以“合同未约定”或“购置税政策”为由剥夺。

极氪厂家回复:本案情况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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