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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GL8新能源车辆自燃 实际损失无赔付

投诉编号:【1567543】 投诉时间:2025-12-28 00:46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别克GL8新能源 投诉车型:2025款 陆尚 先享版 7座

2025年8月8日下午17点09分在乌丹高速上行驶,车辆自燃着火,事故发生后,4s店人员说厂家会给赔偿,走保险会快一些,我们轻信了,一直等待保险给处理。4s店未告知车主的情况下,把车子从赤峰托运到淄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子在4s店停放15天左右才做的鉴定,并在鉴定时未通知车主到场。鉴定报告显示是发动机进入不明液体,引发着火。4s店说是进水了,这一点我不认可,事故发生时,是下着雨,但从着火视频中可以看出,是毛毛细雨,不用打伞的那种。4s店说也有可能是行驶过水坑,那就更不可能了,在高速路上行驶,怎么会有水坑的。更何况我的车辆在7月29日晚上就出现过排气管冒白烟,并伴有异味。7月30日4s店人员上门看,并行驶到店内观察,说车辆没问题,是三元催化潮湿导致的,出于对品牌的信任,加上又刚好行驶了的3个月的新车,我们就信了。可是一星期后车辆就着火了。关于车上的实际损失,厂家现在不给赔付。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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