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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10 EM-P后备厢漏水 存在安全隐患

投诉编号:【1565321】 投诉时间:2025-12-24 15:30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10 EM-P 投诉车型:2025款 240四驱Ultra

本人系上述领克10EM-P车型车主,现就车辆存在的后备厢漏水质量问题,以及涉事4S店明知该问题却未主动联系车主告知的失职行为,正式提出投诉,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核心问题阐述1.车辆后备厢漏水质量缺陷:近期本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后备厢内存在明显积水现象,经检查后排除了人为淋雨、洗车残留等外部因素。打开后备厢内衬进一步查看,确认积水来源于车辆密封系统故障,雨水通过后备厢缝隙渗入车内。该问题不仅导致后备厢内存放的物品受潮损坏,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积水可能浸泡车辆尾部电子元件,引发电路短路、故障报警等问题,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安全,同时长期积水还会造成车辆内饰霉变、锈蚀,损害车辆使用寿命与价值。后续本人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领克10EM-P车型存在后备厢漏水的普遍性设计缺陷,部分车架号区间内的车辆均有较高概率出现此类问题,并非个例质量问题。2.4S店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经向其他车主求证及相关渠道核实,涉事4S店早已知晓领克10EM-P车型存在上述后备厢漏水缺陷,且厂家可能已针对该问题制定了相关处理方案(如回店升级维修等)。但自本人购车至今,涉事4S店从未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任何形式主动联系本人,告知车辆存在的质量缺陷及相应的处理措施。直至本人自行发现漏水问题并主动前往4S店咨询,工作人员才被动承认该车型存在相关问题,此前的刻意隐瞒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投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涉事4S店作为领克汽车官方授权的销售及服务机构,在明知所售车型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普遍性质量缺陷时,有义务主动向车主告知相关情况及解决方案,其刻意隐瞒、不主动联系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剥夺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规避风险、处理问题,造成了财物损失与安全隐患。三、具体诉求基于上述问题及相关法律依据,本人提出以下诉求,恳请予以满足:1.彻底解决车辆质量问题:要求涉事4S店立即对本人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详细的漏水原因诊断报告,并按照厂家官方标准制定完善的维修方案,免费对车辆进行彻底维修,确保彻底解决后备厢漏水问题,保障车辆密封性能与行驶安全。维修过程中需使用原厂合格配件,且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避免因维修操作不当引发新的车辆问题。2.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要求涉事4S店对因后备厢漏水导致本人存放物品受潮损坏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同时,因车辆维修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间接损失,也需由4S店承担。3.书面承诺维修后续责任:鉴于针对该漏水问题的维修可能涉及车辆后尾部拆杠级别的大修,存在损害车辆结构密封性的风险,要求涉事4S店出具书面承诺,明确本次维修后若因维修工艺问题再次出现漏水,或因拆修引发车辆尾部其他相关故障(如电子元件损坏、密封性能下降等),4S店需承担全部返工维修责任及相应损失赔偿责任。4.官方书面致歉与整改:要求涉事4S店就其未主动告知车辆质量缺陷的失职行为,向本人出具书面致歉函;同时恳请领克厂家对该4S店的服务流程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其整改服务漏洞,对所有涉及该质量缺陷的车主进行全面排查并主动告知,避免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5.明确车辆价值保障:因车辆存在普遍性质量缺陷且经过拆修,必然导致车辆二手市场价值受损,要求领克厂家及4S店就车辆价值贬损问题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或出具书面承诺保障车辆后续保值权益。本人已收集好车辆积水照片、与4S店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可随时配合核查。恳请领克厂家及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投诉,在收到本投诉信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本人联系并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若逾期未得到合理解决,本人将进一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致敬礼!

领克厂家回复:2025/12/24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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