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大定,承诺十月底提车,但实际交付过程中无理由延迟交付。现在已经12月,仍未交车。因领克单方面延迟交车原因导致无法领取广州补贴,领克方面未给出任何解释,且不做出任何补偿。未按照承诺时间交付导致消费者承担损失,请领克方面给出补偿方案或退还定金。 销售人员所在门店为销售中心,按照领克说法为AB角店铺。但销售人员实际服务、试驾、下定均在4S店完成,故门店选择4S店。
领克厂家回复:2025/12/2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