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11月12日到店进行维修,因多处受损,跟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该人员表示一周左右能将车辆维修好,后因后视镜缺货、大灯缺货等等原因延迟交付车辆,现已半个月仍未交付。在此期间,经协商,因大灯缺货,于11月26日先行使用已损坏的大灯完成车辆交付,后续新大灯到货后进行更换,在11月12日至11月26日期间,该公司人员多次表示车辆已完全维修好,仅大灯未到货,大灯到货后即可完成交车,但承诺在11月26日交付车辆时又表示车辆未完全维修好,不能交车。11月27日上午公司人员完成交车,但车主在检查车辆时发现,发动机有异响,前期损坏的车身多处未维修或维修不到位,车辆并未按照保险公司维修清单进行全面修复即完成出厂交车,且交车时未出具相应的维修清单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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