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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奥迪A3购车价格不符 不予处理

投诉编号:【1545968】 投诉时间:2025-11-25 13:48 投诉品牌:一汽奥迪 投诉车系:奥迪A3 投诉车型:2025款 A3L Limousine 35TFSI 飞驰尊享型

2025年10月28日在凯里市购买一辆奥迪汽车。该汽车裸车价14万5千元,保险7926.62元。购置税12831.86合计:16万5千758元。合同上17万5千758,相当于除掉裸车价保险购置税,另外多出来了一万元整。在提车之前销售员表示记录仪脚垫和汽车香氛都是免费赠送的。当天提车签署多份合同,由于个人原因在单位上班时间不充足,合同内容并没有详细看,由于贷款买的汽车当时并没有发现合同任何异常问题。因为商家表示赠送的记录仪和脚垫未安装,本人在提前一周时间和该商家的销售员约好安装时间。在2025年11月8日又到凯里市进行了安装商家送的赠品。车又一次开到了商家奥迪4s店进行安装商家送的赠品;(记录仪)和(脚垫)销售员喊本人自己开车去10公里外的地方安装脚垫。本人对服务态度不满和销售员发生了争执,争执之后销售员表示他们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在2025年11月8日下午17点左右销售员表示安装完毕。喊本人过去提车,本人发现按的脚垫和当时商家说赠送的脚垫不一致,本人又再次不满服务态度,于是本人觉得其中有问题,细细看合同才发现,该商家表示免费赠送的记(录仪)(脚垫)(汽车香氛系统)(保养)这些赠品明码标价的写在合同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该商家的行为存在违约。且该赠品并非原厂,而价格已经超过5000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销售方服务商品有欺诈行为对此本人的诉求要求商家退还本人1万元整。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并就解决方案与用户协商,目前正在协商中。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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