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10.11日在义乌市上汽大众义乌4s店全款购买一辆帕萨特龙耀,当日交完全款与保险等所有费用,销售告知app第二天要帮我绑定一下有个验证码要发给她,当我再次登陆app发现厂家送的2000现金抵用券和六次保养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私自核销!从头到尾从未告知消费者,本人像上汽大众客服证实确实有厂家送的二选一服务,本人随即像销售质问,销售还在糊弄,不愿意承认,大众本该是消费者值得信任的老牌车企,却干出来如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请严查!4s店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消费者利益,实属欺诈行为!请求还消费者一个交代!4s店.违法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公平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