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4日,车辆在低速行驶准备停车时突发故障。仪表盘突然亮起故障提示灯,里程数从出发前的277KM骤降至129KM。因车上载有孩子,不敢继续驾驶,立即联系奔驰售后。这是该车首次发生动力系统故障。此前,该车作为新车不足10个月即因问题召回更换电机,且在两年内发生5次以上冷却液泄漏,此后又发生4次泄漏。因冷却液泄漏进店维修时,4S店售后未提供维修单。其中一张2022年12月23日的维修单中原本有“第5项:加注防冻液提醒灯”内容,在今年再次发生故障后,我们要求退车并索要所有维修单时,售后将此项删除(附图片)。显然,奔驰售后试图删除所有因冷却液泄漏进店的记录,我们遂提供了每次因提示加注冷却液进店的微信记录(附件)。更换电机后,该车已累计进店维修9次仍未解决问题,此次动力系统故障又需拆解电池维修,我们对此方案不予接受。显然这是一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车辆。2023年,因反复冷却液泄漏进店维修,我们曾向厂家投诉并多次提出退车诉求,厂家回复称需发生两次重大故障方可退车。2025年4月再次发生动力系统故障后,我们再次向厂家提出退车,厂家仅表示已记录并将有专员联系,此后便无任何回复。这体现了4S店及奔驰(中国)厂家在车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的推诿和逃避态度,完全无视消费者生命安全及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4月4日原计划清明回龙岩,幸好未出发即发生故障,若在高速上出现动力系统故障,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汽车三包法,我们已符合退换车条件,但奔驰售后不予处理。依据汽车三包法:同一故障维修超过5次仍未解决,或累计维修时间超过35天,可要求退换车;因质量问题导致动力系统故障(如电机、电池等核心部件),经检测证明为设计或制造缺陷,可直接要求退换车。最近一次冷却液泄漏发生在2025年2月17日。冷却液泄漏的特殊性在于,若泄漏导致动力系统故障,可能被认定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援引三包法第20条直接退换车。厦门4S店的行为违反了《汽车三包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车辆因无法使用,已停放于4S店有限公司半年多,却无人处理。这就是奔驰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厂家和4S店的服务态度,为何要让消费者用生命买单?难道非要等到事故发生才能维权吗?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