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18日在宁波镇海区签订购车合同,合同规定已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优惠,现场计算车价,2025年9月27日上汽大众推出国庆购车优惠活动(现金抵扣券2000元),该优惠券并未在合同签订日存在。2025年9月29日该销售公司为我的汽车车机服务做激活,于下午14:00左右询问我索要验证码登陆上汽大众APP并盗刷上汽大众厂家推出的优惠券2000元。我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日期并不存在可用于我的车型的厂家优惠券,但该公司趁登陆我账号之便在我毫不知情情况下盗刷优惠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我的个人权益以及违反合同约定,侵权依据与法律条款1.违法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公平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因此我要求退还被盗刷的2000元。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