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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艾瑞泽8车身漏水 多次维修未解决

投诉编号:【1517740】 投诉时间:2025-10-12 05:12 投诉品牌:奇瑞汽车 投诉车系:艾瑞泽8 投诉车型:2022款 1.6T DCT雅

关于奇瑞艾瑞泽8车辆漏水问题及服务商处理不当的投诉信投诉人:投诉日期:2025年10月12日被投诉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尊敬的奇瑞汽车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是贵公司2022款艾瑞泽8雅车型的车主。我怀着极其失望和愤怒的心情,就车辆存在的严重漏水质量缺陷、下属授权服务商多次检修无效并最终拒绝履行质保责任一事,向您提起正式投诉。我的车辆在短短数月内,因同一质量问题从轻微渗水恶化至车内严重积水,已成为事实上的“水泡车”,而贵公司的服务网络却相互推诿,要求我自费维修,这完全无法接受。一、投诉事由与经过(事实概述)问题初次发生(2025年6月15日):车辆于上海进行保养时,我发现副驾驶地毯潮湿并立即报修。维修师傅初步检查后未能确定漏水根源,仅含糊地归因于空调水,并约定后续观察。首次检修及误判(2025年7月1日-4日):雨后漏水加剧,我按约定将车辆送回上海。经检修,对方诊断为“蒸发箱漏水,排水管堵塞”,并进行维修。值得注意的是,该店出具的车检报告中声称“天窗工况正常”。维修后,我被告知问题已解决。问题复发与性质恶化(2025年10月8日):我震惊地发现车辆副驾驶及后排地毯被积水淹没,内饰已出现发霉迹象。这意味着车辆已从轻微漏水发展为严重积水,事实上升级为“水泡车”。二次检修与无理拒保(2025年10月9日-11日):车辆拖至另一家服务商南京检修。此次,维修师傅诊断为“天窗排水管堵塞导致漏水”。然而,对方竟以车辆已过部分质保期为由,要求我自费维修。这直接违背了贵公司“整车终身质保”的承诺,且与上海最初的检测结论自相矛盾。二、核心问题与争议产品质量缺陷:车辆在正常使用下出现严重漏水,属于明显的产品质量问题。授权服务商检修不力:上海在首次检修中未能准确诊断并修复根本问题,其不负责任的维修行为直接导致了故障的扩大和恶化。拒绝履行质保责任:南京在确认漏水原因为天窗质量问题后,拒绝履行质保义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行业惯例,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在质保期内应由厂家或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我的所有保养均在奇瑞授权服务商进行,完全符合质保要求。责任推诿与消费者权益受损:两家服务商对同一问题的诊断结果前后矛盾,且厂家400热线未能有效协调解决。最终,将因自身产品质量缺陷和服务商维修不当造成的“水泡车”后果,转嫁由消费者承担,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三、此事造成的影响财产严重受损:我购买仅两年的新车,因无法根治的质量缺陷和不当维修,沦为水泡车,车辆价值大幅贬损,并存在电路安全、内饰霉变等长期隐患。身心俱疲:为解决此事,我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频繁往返于服务站,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与交通不便。品牌信任危机:贵公司作为国产汽车品牌的代表,其售后服务体系如此混乱低效,推诿责任,令我极度失望。四、我的诉求为彻底解决此事,我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提出以下合理诉求:退车或换车:鉴于车辆已因质量问题严重受损,且修复后价值及安全性均无法保证,我要求退车退款,或更换同型号新车。这是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经济赔偿:要求赔偿我因车辆质量问题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车辆价值折损等直接与间接损失。限期答复:我要求贵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就此事给出明确、负责任的解决方案。若在上述期限内未得到妥善处理,我将毫不犹豫地通过所有可用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南京星辉宝米奇4S店反馈:已及时联系客户邀约进站处理。具体车辆问题,会积极排查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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