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10日上午前往兰州咨询并购买车辆,经过咨询后确定购买了23款双门425i车辆,同时因我老公购买的就是宝马车辆,故此我此次购买属于复购车辆,可以享受以下权益,同时该店的金融报价单中也有明确写明,徐鑫也对复购权益做了详细介绍:现任宝马车主或直系亲属再次购买BWM,新车可获赠五年或十万公里保养(机油+机油滤芯+工时费+空气滤芯+燃油滤芯),当时接洽人员徐鑫持4S店的金融报价单给我进行了讲解和说明,经过沟通后在当天下午14时26分通过4S店POS机刷卡2万元定金并确定了提车时间、尾款付款时间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后离店。当天下午针对双方谈妥的复购权益我向店员通过微信进行索要文件并再次进行确认,在当天下午16时29分微信发给我。次日到店付清全款,签订购车合同并提车。2024年9月24日上午本人前往4S店进行首次保养,保养前接待人员核算了保养费用,我对其说明了当时购车时复购车辆权益,但是接待人员核查后说没有记录,随即本人在4S联系到本人处理,等待过程中告知已处理好了正在保养,我追问了后续保养情况,也告知已电脑录入处理好了,以后不会有什么问题,而我也享受到了免保权益开车离店。2025年9月20日上午本人前往4S店进行二保此问题再次出现,销售已离职,相关店员查了后说没有复购车辆的任何权益。我当时出示了发给我的购车单据,店方一直说要了解情况,但时至今日店方一直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在此我有两点质疑1:此前发给我的单据上明确标明复购权益,为什么现在店方因业务离职而不认。2:店方告知第一次保养时有人付款,我为什么不知道,我要求店方调出付款记录看是谁付的款,店方为何无法调出。基于以上两点,我做为一个忠实的宝马消费者为了自己的权益对此事进行投诉,还望有一个完善的答案,期待解决与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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