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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奥迪e-tron电机防冻液渗漏 不予质保

投诉编号:【1514226】 投诉时间:2025-10-06 18:10 投诉品牌:一汽奥迪 投诉车系:奥迪e-tron 投诉车型:2021款 50 quattro 臻选型

2021年9月30日我与浙江签订合同,购入奥迪e-tron车型。2025年8月13日,该车辆因为电力系统故障送金华4S店维修,当天被告知可能存在电控和电池故障,因还在三电质保期内,当天我丈夫在店内口头询问是否免费质保,对方给予肯定答复。后续于9月15日微信沟通过程中回复已完成控制模块和电池的更换。9月17日,4S店突然告知前部电机内部因防冻液渗漏造成故障,因我未按时保养拒绝理赔,需要我自费约人民币4万元进行前部电机更换。而此前我已于2024年5月25日在奥迪授权的金华奥迪4S店进行了保养。9月21日,我丈夫到4s店方面沟通,4s店技术经理在沟通过程中明确说这款车型确实存在防冻液渗漏的问题,并且厂家在2022年就已发现此技术缺陷,并对维修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现金华4S店以我未按三包凭证要求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为由拒绝理赔电机故障,无事实依据,且存在以下两点不合理之处:1.2024年5月25日在金华奥迪4S店保养清单中,并未涉及前部电机防冻液渗漏检查和排除的项目。在我购车以来直至汽车发生电机故障期间,并无证据证实一汽奥迪厂家和经销商已向我明确告知过防冻液渗漏可能导致电机故障的技术缺陷。由消费者承担此后果明显不合理,也无法证明是因为保养不当造成电机的损坏,未按时保养和电机损坏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2.金华4S店先是口头回复我的车子符合三电质保条件,并已于9月15日免费更换了控制模块和电池,用事实证明我的车子是符合质保条件的,后续发现电机故障后又声称不符合质保条件,前后态度不一致。我基于对奥迪这家百年车企的信任,购买了人生中第二辆奥迪车,一汽奥迪及其经销商先是在车子明确存在技术缺陷的情况下对我隐瞒真实情况,而后拒绝履行三电质保服务,要求消费者在仅使用四年不到的时间内自费维修电机这类核心部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我已多次和金华博奥4S店沟通都未解决,我要求一汽奥迪厂家直接介入完成对电机的理赔。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在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向用户解释国家三包法及厂家售后政策,对用户遇到的问题会竭诚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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