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处理专员你们好!2025年8 月2日签署的贷款合同属于可撤销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147条误解和148 条隐瞒欺诈合同视为无效合同。签合 同时上汽财务工作人员诱导签署了一 份与宣传严重不符的贷款利息合同,签 约时上汽财务工作人员现场未告知,并且也未有电话或者短信告知合同关键 贷款金额及利息。在不知情情况下办 理上汽财务贷款,利息高的吓人(贷款1 0万,利息高达3万),还不能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支付高额违约金。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