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初执行厂家关于动力电池的召回任务(按厂家要求三次的最后一次),召回任务完成后4S店交还车辆后立即发现动能回收失效,后又把车辆开回4S店维修,第二次维修于6月21号完成维修,维修后前三天使用正常,充电后车辆报电力系统故障,锁车几分钟再开车后未故障,但动能回收再次失效。致电4S店,工作人员此时判断是电池故障需要等待正在修理电池的车辆修理完才能进场修理我的车辆(因为4S店只有一台拆卸电池的工具,不能同时修理超过一台的电车电池故障车辆),让我继续使用,后续使用中充完电后又出现过几次电力系统故障。在没有动能回收的情况下这台车只能跑150-200公里左右就得充电,而且充电还会报电力系统故障,必须锁车再次启动才能消除,坚持使用一个多月后,8月4日,4S店通知可以送车过去维修,送过去后经过一个多月检查9月初最终才确定动能回收问题和5号电池组有关系,需要换5号电池组,但是需要从德国订货,还需要再等一个多月。此前该车因为电池故障换过两个电池模组,4S店有维修记录,上次的维修时间大概15天,如今再次因为电池问题需要维修,截至今日,该车因为同一问题维修多次,车辆依旧在店维修。同一个问题经过6次维修,而且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查询国内外关于该车电池事故和故障信息,发现该批次电池由LG生产,奥迪已想LG起诉申请了对该批问题电池的赔偿,赔偿金额达到几亿美元,现在的奥迪对于消费者的维修和召回方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对于问题电池没有进行全部更换,没有消除隐患,过长的维修期也对于我的生活造成不便,根据上述事实,现在要求按照三包法进行赔付换车或者按照车辆原价退车。
奥迪(进口)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并就解决方案与用户协商,目前正在协商中。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