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内容明确,后续完全未兑现2025年8月13日,4S店保险专员主动联系我对接车辆续保,沟通中向我发送了续保报价单,并在微信沟通中明确承诺:“完成续保后,赠送3张50元加油优惠券(合计150元)、300元保养抵扣券、发动机养护一次及200元平台购物券”。同时,我专门确认“加油优惠券是否为满额减50”,予以肯定回应(电话沟通)。基于该明确承诺,我同意通过其办理续保。但截至目前,承诺的福利均未兑现——3张50元加油优惠券从未发放。2、以不等价福利混淆承诺,涉嫌欺诈诱导8月28日,我按指引扫码完成保费缴纳(交易凭证已留存);9月11日,该平安车险保单正式生效。但截至9月15日,承诺的3张50元加油优惠券始终未发放。我向4S店反馈后,其仅告知“可在平安好车主APP领取”,但我查询发现,APP内仅有“每月礼包N选一”福利,每月仅能从“中国石化15元优惠券”“中国石油10元优惠券”“9.9元洗车券”等非加油类权益中选1项,且需连续领取10个月才能累计150元,与承诺的“3张50元加油券、3次即可使用”存在本质差异:权益类型不符:承诺为“加油优惠券”,实际包含洗车、话费、影视会员等非加油权益,且加油类仅15元/10元面值;使用便捷性差异:承诺“3次用完”,实际需10个月按月领取,且需每月主动操作;权益价值不对等:承诺无附加条件直接发放50元加油券,实际15元/10元券需依赖每月领取,存在过期未用风险。此后我多次质疑,以“续保日期与报价日期不同,政策变化”为由搪塞,却无法解释“政策变更时为何未提前告知”,更未提供任何政策变更的官方依据。此举本质过虚假承诺诱导我是通完成续保,存在欺诈客户的行为。3、服务态度恶劣,推卸责任无视客户损失面对我的合理质疑,既未主动与中国平安保险方沟通核实(后我自行联系平安人工客服,客服明确表示“未查到对应3张50元加油券的发放记录”,沟通截图已留存),也未提出任何补救方案,反而态度强硬表示“可以退保,但不承担任何损失”。该回应完全无视退保将导致我面临“保单保障空档期、重新投保保费上涨”等实际损失,属于典型的“诱导投保后推卸责任”,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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