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车约定与诚意金支付2025年6月30日,我向该公司销售支付3000元购车诚意金,约定购买2025款林肯航海家尊逸燃油版,落地价25万元。支付方式为微信转账。置换补贴的沟通与争议购车前我向销售明确说明:“新车上我家属的户,因为旧车在我家属名下,需用旧车领置换补贴”,并在6月30日销售让我转3000元意向金给他时,再次在微信上说明“我还是能享受补贴嘛”,销售均回复“可以享受补贴”。2025年7月16日,销售告知车已到库可提车,因为订单是我的名字,新车要上我的户,不能上我家属名下,如需变更需加20000元,走银行贷款,利息比林肯金融低点,折算后仍然多11000元左右”。我无法接受,要求退还3000元诚意金,对方以“已签销售订单,属于我个人问题、车已出库”为由拒绝。二、投诉诉求1.?销售误导,未尽告知义务:置换补贴是购车核心前提,销售已知旧车与新车登记人不一致,在支付3000元诚意金时却确认可享补贴,未提示“需登记人一致”的关键限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在销售方。2.手续不规范,诚意金应退:订单第10条:经甲方支付预付款,且乙方加盖业务章,甲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并未在销售订单盖章,手续不规范,订单不规范。3000元为购车预付款,因销售误导导致交易失败,理应退还。
长安林肯厂家回复:协商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