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宝马中国客户服务中心、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事实:2024年12月21日,我与北京运通晟宝签订《二手车置换合同》,因经销商违反合同,按约定经销商违约需付3230元违约金。2025年4月23日,该店告知3230元违约金已通过集团内部审批,确认应支付我,但后续以没有钱的理由拒付。2025年5月,400客服告知我北京运通晟闭店,后续权益转移到北京另一家店。之后,我多次(共21次)电话交涉,该店以“内部梳理”“账户没钱”等理由推诿,还提出用积分抵扣欠款(违反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核心诉求:宝马品牌方48小时内介入调查,同步处理进展;7日内一次性支付3230元违约金+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宝马对经销商合规整改,书面反馈处理结果。补充说明:我已保留合同、审批截图、沟通记录,若问题未解决,将向12315投诉+媒体曝光,维护合法权益。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