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9日在被销售以欺诈、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签订了车辆定购合同,交定金5000元。大众官网新途岳满月明确标价一口价12.99万,经营者擅自提高价格13.49万,该价没有在店里明码标价,也与官网标价不符;对一口价12.99万则强制贷款购买,诱导消费者“这就是全国统一的一口价”。以虚假的标价和广告宣传欺诈、诱骗消费者签订了定购合同,付了定金5000元。而且强制要求购买上牌服务费600元。后续消费者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经营者以“我们店就是这样”无理且蛮横的态度拒绝。该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公司还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消费者数次电话上汽大众厂家,厂方知晓后解决问题疲软,经销商继续用强硬的态度进行回复。诉求定购合同无效,退还定金5000元。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