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我在乡道上行驶时,显示屏显示“变速箱处于紧急运行模式,可继续行驶”,继续行驶一段时间后车辆无法前进,停在道路中间,再次打火也无法行驶,最后联系拖车拖到服务点检查。检测后得知是变速箱故障,原因为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虽然车辆已过保修期,但我认为这属于制造缺陷,是该品牌车型的通病,网上有大量车主出现这种情况,可找厂家索赔,由服务点跟厂家对接。而且车辆从购入至今全程在服务点保养,有完整记录可查,却依然出现此类问题。服务点将情况上报厂家后,厂家无任何回复。我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大量用户投诉该品牌DQ380变速箱存在此类问题,反映该发动机、变速箱缺陷导致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我要求厂家尽快提供配件并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针对以上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产品存在缺陷应主动召回并承担费用,不得以过保为由推卸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时,生产者应负责维修、更换或赔偿。变速箱突发故障可能导致高速失速,直接威胁行车安全。我的诉求是:由于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存在技术缺陷故障,即便车辆过保也应可索赔,由厂家承担故障配件及维修费用。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