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6月28日购买别克E5车型,购车前通过官方宣传材料(如官网、海报)明确获悉该车型承诺赠送“原厂改色膜服务”。但提车后,上汽通用公司却告知以指定车型参与、你购买的车型不在指定车型之内等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且未提前告知具体车型以及在官网宣传上明确标注车型,给我造成很大的消费误导。这明显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宣传误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宣传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要求上汽通用别克品牌按宣传承诺补发改色膜或等价补偿。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