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况描述:2021年购车,三年来保养均在奔驰4s店做。于2025年7月1日早上行驶时出现黄色故障灯,并且不能提速,最高可开到50码。遂中午联系了奔驰4s店把车开了过去,店内检查后说需要软件升级,说过保了需要支付680元软件升级费用。我查看了三包协议和购车协议,均没有注明软件升级三年质保期后需要另外付费。所以不接受此项费用,目前车就停在店里未处理,4s表示无法负责车辆安全问题,并检查软件升级付费。我查询了相关法律法律,若故障灯亮起是因车辆本身软件缺陷(如程序漏洞、设计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厂商应承担免费修复责任,无论是否过保。《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8条:生产者需对设计、制造缺陷免费修复;若购车时未书面告知“软件升级未来需收费”,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9条(选择权)及第20条(全面真实告知义务)未提前说明收费条款可能构成消费欺诈。诉求:因软件或系统问题(非人为或日常损耗)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免费进行系统升级,并在我车停在4s店期间保证安全。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