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购买大众朗逸不到两年就出现发动机故障灯常亮的严重问题,经检测是诊断泵和活性碳罐电子阀软管泄露,4S店亲口承认这是大众车型的“通病”。既然明知是产品缺陷,为何不彻底召回整改?第一次免费更换部件不过是敷衍了事,如今同样故障在更换后不到两年再次出现,竟以“刚过质保期”为由,将责任完全推给消费者!这分明是系统性质量问题,是产品设计缺陷和制造工艺不达标导致的严重后果!你们妄图用“质保期”当挡箭牌,将本应承担的责任置之不理,这种漠视消费者权益、逃避质量责任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