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们向4S店交了5000元定金购买汽车。当时签订的合同上面写了贷款分期,贷款24万元。第一家上海浦发银行温州分行的审批金额是216000元。由于实际贷款金额和合同不符,我不接受。商家协商说换一家,结果第二家银行也是216000元。由于无法贷到24万,我们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说合同中有一条:我们应该无理由答应贷款方案,这是霸王条款并且存在贷款欺诈。因为合同中约定的是贷款24万,不是由于我们自身的原因造成货款额度缩减的。银行说贷款金额是根据对贷款人的综合数据资产分析给到的,我要求银行出具我们信用度或者其他证明我们自身有问题的报告,银行无法给出,足以证明不是我们的问题。商家现在将我们拉黑拒不退定金,只说按照合同执行:少贷1万裸车价加1500元,合同不是这样写的与事实不符。我和厂家反映也没有得到有效回复。鉴于商家的不诚信以及处理事情的态度不信任4s店的服务了,现因定金前后服务态度差,服务人员不专业,沟通恶劣不与我沟通还把公司法务搬出来,执意不给我们退定金。服务态度和拿与实际不符的合同强卖强卖,我们要求退定金,不信任4s店的服务了麻烦相关部门处理,谢谢。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并就解决方案与用户协商,目前正在协商中。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