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号由于销售说优惠马上结束,因此仓促下定了车,由于车型需要由工厂下单,第二天计划打算等新款,但是门店以各种理由延迟时间,而下单整个未开具发票或者购置合同,因此想退单,后门店各种交涉沟通拖延,4天后车到店,门店以此车辆到店理由不给退,经过沟通后门店给两个方案,一是等新款,二是扣除一千补偿门店拖车费用,综合下来选择二后,当天下午门店以不能退费为由不予退费,整个过程在车辆未发出时提出述求后就一直拖延,等车到店后,以此理由各种不予退费。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