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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凡F7质保期内电池电控故障 拒绝质保

投诉编号:【1273856】 投诉时间:2024-11-03 11:22 投诉品牌:飞凡汽车 投诉车系:飞凡F7 投诉车型:2023款 进阶版

车子10月29日早上在家里地下车库故障不能开,与4S店联系后拖车到店维修。一直查不出原因,10月30日我询问后该店表示31日能修好未提及无法质保。31日我再次询问该店说又有新问题是电池包问题,需要我自费先给厂家上门费才能进行下一步维修,我拒绝。11月2日4S店约我到店与负责人聊下,告知我维修换件需要自费拒绝质保,理由是外部非原厂充电设备造成,我说产品说明书里没有说不能使用非原厂充电设备,要求出具厂家4S店盖章的检测报告,并指出对应车辆质保条款哪一条,口说无凭。该负责人拒绝并且态度恶劣,说他们不代表厂家,只是修车的,在他们店必须给钱。我认为该店是飞凡汽车在南京唯一的销售和售后网点,是代表厂家的。我在质保期内的车辆他们认定不能质保,需要自费维修的话,厂家应该给出合理有说服力的解释,应有书面的完整检测报告。而不是4S店水平有限随便给个理由搪塞糊弄客户。

飞凡汽车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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