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二手车置换Q4e-tron,合同里面也标注同名二手车置换赠送3000元保养抵用券,问题在于提车期间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父亲签我的名字,跟4s店签署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变成我的二手车以1000元价格卖给4s店,赠送3000元保养抵用券,本人没有任何的委托书包括4s店也没有告知我跟我父亲签署了这份合同,二手车跟新车都在本人名下,所以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店方不愿意归还这辆二手车,或者这辆二手车残值,一直让我去法院起诉我父亲。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并就解决方案与用户协商,目前正在协商中。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