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购车时向店内购买了三年的原厂整车延保,今年是延保的第二年车辆发生故障,拖到杭州奔驰店检查是48V电机坏了(不是个例,很多车主都碰到此问题),需要更新零件,现得知购买的延保不包含此件要自费,这个与当时购买时销售顾问承诺的内容不符合(延保三年与原厂质保一样),并且当时没有给具体服务条款,现在车子不发生故障还不知道这个延保不是原厂延保,才给我延保服务具体条例,这种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请协助调查此事,据了解他们这类行为不是个人碰到,而是群体事件,请上级领导给予重视,有必要会反馈给质检总局。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我们非常重视您的用车反馈,稍后相关经销商将与您联系,安排技术检测,并跟进后续事宜。我们也将实时关注相应进展,感谢您的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