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P7自动泊车功能缺陷导致车辆发生碰撞

投诉编号:【1181226】 投诉时间:2024-05-21 16:18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1款 480N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2年2月在小鹏汽车app订购小鹏P7型号汽车一台,并于2022年3月在小鹏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完成交付。在2024年4月4日,本人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那洲一村停车场使用自动泊车过程中,与停泊于停车线内的静止小型货车装货箱体发生剐蹭导致右后视镜受损,整个发生过程:本人抵达停车场并开启智能泊车系统→小鹏汽车根据周边环境自动识别到发生事故所在的停车位→本人根据小鹏汽车提示并让小鹏汽车接管自动泊车→在小鹏汽车自动泊车过程中与右侧静止小型货车发生剐蹭。以上自动泊车过程小鹏汽车全程接管,本人全程也仔细观察周边环境,但依然没有避免事故的发生。经多次与小鹏汽车售后人员沟通与协商,小鹏汽车不承认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存在产品质量与产品功能缺陷问题且不同意就此次损失进行赔偿。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鹏友您好,您反馈的情况已经收到,我们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一定妥善处理好您的问题,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联系在线客服反馈,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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