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723923】 投诉时间:2022-03-31 11:15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2款 670E+



购买全新小鹏p7,3.28在火车南站西路1719号小鹏交付中心,交付过程中发现车身有明显划痕和崩点,更可气的是为处理划痕,交付人员可能想修复划痕,在未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当面用火机烤炙划痕,行为恶劣!在未交付确认,未行驶1cm情况下交付中心以已经付完全款开立发票购买保险为由拒绝更换车辆。请问我买的新车还是需要修理的车辆?还没有交付发现车辆外观出现明显问题要求换车,有问题么?发票不可以作废?保险不可以退?影响二次销售和消费者有什么关系?消费者全程仅仅在交车过程中发现了瑕疵,有什么错?小鹏汽车态度全程给人感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态度好处理的不好有什么用!行为奇葩,给出的方案让人更加冒火!坚决要求满足消费者合理需求,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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