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61978】 投诉时间:2020-04-10 16:19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 投诉车系:途观L 投诉车型:2017款 330TSI 两驱 豪华版

该车在2020年2月11日,出现冷冻液不足,车子出现故障灯,联系服务顾问,说疫情没有开门,在他的指导下加了矿泉水;随着疫情好转,3月17日开州区维修店开门,保养检查时发现是水箱漏水,也联系了服务顾问徐晓龙,说过去要一下疫情相关健康证明,后因万州没有放开,我们去了回来要隔离14天,说等疫情好的,万州放开再去,于2020年3月30日行驶在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车速突然下降,变速箱不换挡,随之联系万州区当地维修站,百事达华万4S店,说他们已经搬家,没有在之前的地方,发定位给我导航去的此店。最初进店,服务顾问告车辆于3月31日保修期终止,无法给与索赔。随后联系索赔员,告知31日索赔到期,并告知车主故意拖延时间,前期不进站进行索赔。后提供购车发票,维修站又以车辆未进站维保,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提供资料后,要求我提供发票,随后告知维修站,由于是私家车,不存在报账,因此在每次维保后没要求修理厂开具发票,店内接待要我必须提供发票,难道不属于故意刁难吗?。随后联系索赔员和服务顾问,索赔员一直不予理睬。(有图为证)知道4月1日,再次联系索赔员,索赔员直接回复拒赔,未告知任何原因。试问:按照汽车三包法,我的车子每次维保是在当地的二类及以上的修理厂进行维保的。再就是车辆本次故障属于变速箱故障,车辆3年时间,变速箱不存在拆装修复痕迹,与每次进站维保又什么关系?大众维修站是不是属于太强势了?而且当时索赔员明确告知,此车除了首保,后面有一次事故维修。没有进站消费,是不可能给与索赔。这种说法是不是属于垄断消费的说法?这样的售后叫客户怎么敢买这个品牌的车?完全就是强制客户进站消费。还有就是,三包法都明确规定,汽车的维修保养地点不做强制要求。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经了解,经销商已与客户沟通解释,并向客户解释相关质量担保条例,现客户已经自行处理。我司要求经销商继续关注客户车辆使用情况,保证客户放心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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