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351779】 投诉时间:2019-03-02 14:08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斯柯达 投诉车系:昊锐 投诉车型:2012款 1.4TSI DSG 智雅版
2012年7月的斯科达昊锐于2019年1月28日出现正常排挡不会走,打开引擎盖发现变速箱废气管喷油。经西双版纳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诊断为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损坏,需要更换机电控制单元。该车型于2013年3.15晚会曝光DSG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存在事故隐患后大众公司全国范围召回这款变速箱的车,当时就对该车进行过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升级和更换变速箱油,并向全国人民承保,该款DSG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延保10年16万公里,(我的车现在6年多,9万公里。还在质保范围内)今年1月28日车坏了,4S店说换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要1万多,经过多方打听,查阅资料得知该车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属于质保范围,再次找4S店说理,这时4S店开始给你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一会说厂家过年放假了,一会说修车的师傅出差了,我打电话都不接我电话。反正就是各种理由拖延时间,2019年3月1日我再次到4S店请求帮我申请质保理赔,4S店这个时候说是要我出3500元补4S店保养记录,我的车2017年4月之前全部是4S店做的保养,只有最近两次不是4S店做的保养,4S店说是我保养记录不齐全不能申请理赔。是这样?但是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交通运输部201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明确表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也就意味着即使车辆在质保期内,车主也有选择去哪保养维修的权利。国家质检总局补充了个说明:“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4S店意思比国家法律还大?视国家法律法规为粪土?我把国家的这些规定说给4S店的,照样不理我,说是厂家就是这样规定的,总之就是没担当,P眼黑,各种拖延、心灰意冷了!准备要买斯科达的朋友,千万别买了,DSG变速箱问题太多!售后的服务态度更是让人心寒!
上汽斯柯达厂家回复:经了解,经销商已订货,待货到后会立即通知客户进站更换解决;经销商已联系客户沟通解释,客户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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