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296452】 投诉时间:2018-08-08 13:20 投诉品牌:上汽集团 投诉车系:荣威RX5 投诉车型:2018款 30T 自动 两驱 互联网铂金版
新车同一问题维修次数5次以上,不予接受退换申请,对方叫我起诉他们,并说维修次数是按:维修师傅24小时不停维修才算一次,本人在重庆国际车展上订了一辆荣威RX5铂金30t,在车展上多次询问销售是什么地方的4S店(主要是想维修方便),对方多次回复是重庆斯柯达专卖店。后来心想离4S店不远,于是就交了定金,过了几天本人去了斯柯达专卖店交了首付款(后来才知道斯柯达专卖店不属于荣威,对方解释是一个集团代办理、代收费,不知道这样是否合规),后来6.22日提车,提车手续很简单,给了我两张临时牌照、汽车、一把钥匙,但是三包凭证、备用钥匙、发票、等都没给我。询问对方为什么不给,对方回答是我们都这样做的。当场没让我试车,只叫我签提车协议。我要求试车,对方说试车只有开到路上去,但是开到路上去就要签字,如果签了字,有问题就是车主的事了,后来一生气就签字走了。随后第6天发现车辆异响特别严重,每次停车车速8码时候发动机舱就传来哐哐哐的响声,伴随车身抖动1秒,后来在220公里的时候就去了指定的4S店进行检查,第一天6.26日开具维修检查单(汽车三包法上维修单是一式两份,但是每次都只有一份并且不给消费者)用电脑检查异常,刷车载系统,刷变速箱系统,然后告知我车没问题,可能是变速箱需要匹配,而匹配的方式就是把车开上公路,在某车速,挡位,各跑几公里,让变速箱自学习,第一天就开上路自学习接近40公里,问题没解决又让我开回家第二天来维修。第二天6.27日开具了维修单。由于第一天的维修师傅休息,换了一个师傅来检查维修,维修师傅先是驾车上路感受异常情况,后来发现是有很明显抖动,随后开车进修理棚,在师傅驾驶车辆进库的时候由于操作不当,把车辆右后轮开到瓷砖上剐蹭爆了,随后更换了一个新的轮胎,也不对我做任何赔礼、补偿(当时我也没要求这么多,一心想把车修好)随后师傅又刷车载系统、检查异常、刷变速箱系统,然后又叫我上路自学习,学习里程80公里,但是问题依然没解决,最后告诉我他们技术经理这几天去上海学习,需要过几天才回来,到时候经理给我这辆车看看问题。第二天,4S叫我过去检查,说是找到了方案解决问题,我就把车开过去了时间是第三次维修6.28日(这次连维修单都直接没写),还是刷车载系统,刷变速箱系统,打开引擎检查电路,最后说需要上路自学习(变速箱升降挡)然后由师傅驾车开上公路,学习近120公里,回来后问题未解决,叫我明天再来。第二天家人知道情况后,我母亲和老婆就去了4S店讨要说法,对方4S店负责人态度十分恶劣,当时把我母亲和老婆带入一个洽谈室,我母亲看到桌子上有一本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资料,随后经理走进来看到我母亲在看桌子上的资料,猛地一把把东西拿过去并对其母亲说,这是老子的东西,你看什么看。我老婆听到对方对我母亲大吼大叫随即反击说,你凶什么凶,后来就不了了之。说开车带我们回重庆解决问题,什么油费都由他报销。第四次维修6.29日(这次也没写维修单)。还是和之前的一样,刷车载系统,刷变速箱系统,打开引擎做电路检查,升起车辆看底盘之类的,随后拿笔记本做异常测试(多次测试都没异常)然后又驾车上路自学习,学习近160公里,最后问题还是未解决,这下把我们搞生气了,随后本人在车质网、汽车论坛、315、当地媒体曝光投诉此事(4S店看到媒体来了就拒绝采访、拒绝访问)。随后又由4S店经理接收此事,让我把投诉撤销掉,因为此时已经让很多大领导知道了,到时候会对4S店有不好的影响。随后觉得对方态度很不错,我就撤销了所有的投诉,后来约定某天由4S店技术经理处理此车辆问题,后来还是跟我协商更换变速箱,但是我当时未接受,就离开了。第五次维修7.5日换了一家荣威4S店,当对方得知我车辆是有其他4S店在维修的时候并不接受处理此车问题,但是在当时还是给我刷了车载系统等一系列检查,并驾驶车辆小段距离进行测试,问题依旧存在。后来对方经理告诉我,你这辆车我现在不好干预进来,还是请先回之前的4S店进行维修处理吧,后来我同意了。过了几天,我打电话给4S店同意协商处理更换变速箱事宜。对方通知我某天去现场签订同意更换的单据。后来我去签订了,等了一周后通知我变速箱到货,随即7.16日更换新的变速箱,更换好了后,还是有异响但是明显减小了很多。对方解释可能是因为新换了变速箱需要上路学习一下升降挡,我当时接受了此意见。随后第二天驾驶车辆感觉还是有问题,就打电话通知对方我马上会过来,对方说你过来吧。但是中途公司有事就没去。在更换变速箱的第三天7.18日还是未开具任何维修凭证,我去了4S店,在去的路上驾驶车辆踩油门的时候听到咔、咔、咔的声音,突然砰的一下,车辆显示发动机总成故障,就没动力了,我当即打电话告诉对方,对方叫我小心驾驶,慢慢开过去。我就以滑行的方式去了(发生故障时候离4S店距离不远)到了之后对方用电脑把故障排除了,车就没问题了,然后我就离开4S店,离店不到500米的时候又砰的巨响一声,车辆第二次无动力,我又把车开了回去,对方接手后告知我需要刷系统和变速箱,时间有点长,就派车把我送回公司。然后再等了5小时左右的时候对方打电话来说弄好了,我再次去了4S店。到了店后我问对方经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对方经理对我解释说,是因为变速箱过热保护了才出现的这个故障,出现过热保护是因为频繁使用车辆导致。谁能接受这样的说辞?后来带着怒气回去了。至今发生4次动力不足,我没开车去4S店,因为是变速想过热保护,所以我将车停在公司冷却8个小时候,又能正常开车走。到现在还没出现过动力不足的问题。第七次维修7.25日换了一家4S店。对方老师傅拿笔记本已检查,发现电阻电压电流不正常,怀疑是此问题造成的,后来放在新的4S店维修。由于该车第二天要上户,我跟老师傅沟通好后就驾车离开。随后上户完成后,开车去维修,但是老师傅去了郊区救急。我就没再去过了。这里要说一下,新车临时牌照为15天,当我驾驶车辆块满临时牌照期限时候,4S店并没有通知为我更换新的临时牌照或者上户,是我消费者主动询问,才委托他们帮我办理第二张临时牌照。第二张临时牌照也是同样问题,期限快满的时候不通知我上户不为我更换新的临牌,强烈投诉4S店。后来车辆一直有安全驾驶的问题,我收集好资料去了工商所,工商所也通知4S店的人来洽谈此事,但是对方态度就是,我不承认你这个车在我这里检查过然后打电话给4S店,4S店告知经理此车没任何问题。(之前是他们指定重庆4S店,现在又不承认)。现在我们要求换车或者退车。因为汽车三包法里第一条就写清楚: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我现在同一问题维修次数已经达到5次以上,但是今天8.8日协商此事后,4S店负责人,不承认维修过,也不承认维修次数有5次以上,让我们去起诉他们,并对我父母说随便你们怎么告。现在作为消费者,我们四处碰壁,投诉无门。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销售商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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