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博越4s店对汽车销售合同存在欺诈

投诉编号:【169831】 投诉时间:2016-11-29 12:38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博越 投诉车型:2016款 1.8TD 自动 两驱 智尊型

投诉内容:

购车合同签订过程:本人于2016年9月8日在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博越1.8T智尊版汽车定购合同,签订合同前本人表述11月底本人必须提到车辆以满足家庭使用,再三和销售人员确认11月底是否能拿到车,该4s店销售人员保证11月底一定能提车。为4s店能确实履行承诺,本人建议增加条款:若未及时交付车辆,每超1天可享50元油卡,4s店也同意。等待提车过程:本人于10月19号,11月24日电话与4s销售人员沟通车辆情况,中途短信确认多次4s店人员均表示和4s店领导确认过,11月底提车没有问题。结果:等到提车最后一周,4s店的之前承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确定什么时候可以提车!本人为杭州市民,汽车号牌(旧车已卖,号牌更新)保留时间为6个月,如此被杭州鼎伦4s店耽搁3个月,并且在家庭急需用车之时没有车辆可使用。在11月29日最后和4s店沟通后,4s店对本人提车的诉求不予理会,表示就是没车,本人也是气愤之余心灰意冷。杭州鼎伦汽车4s店做的最令人痛恨之处为:第一,无法保证的提车的时限,却信誓旦旦保证到期能提车,我订车时有两个同事可作证;第二,即使无法提车,应及时和我取得联系,我也有充足时间选择另外车型,保证家庭正常使用,在最后要提车几天和我说无法提车,实在无法接受;第三,销售人员代表4s店,本人和销售人员沟通时,销售人员表示也是请示该店领导后给予的回复,等车过程中的各种保证及临近提车阶段的临时变卦,令人无语。杭州鼎伦汽车4s店这种涉嫌销售欺诈的行为应该让更多的汽车消费者认识到,也为各消费者提一个醒。一个4s店的应有责任担当意识,这样的4s店才会让顾客提升满意度。同时也希望对博越车辆关注的小伙伴们,特别是汽车号牌限购城市的小伙伴是否先问问自己,如果自己也碰到这样的情况是否能接受,再去选择订车吧。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转发的用户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针对用户所反馈的车辆情况,正进行沟通、解释中,后续继续关注处理。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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