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博越4S店不履行合同逾期交车

投诉编号:【169648】 投诉时间:2016-11-28 13:26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博越 投诉车型:2016款 1.8TD 自动 两驱 智尊型

投诉内容:

我今年8月24日在宁波帝豪订购博越1.8T自动智尊一台,价格14.88万元,付定金5000元,销售口头说二个半月交付,合同交车日期2016年11月24日前。9月30日,销售告诉我在我之前还有二台车在等待中;10月底,销售说马上就可提车,于是11月2日我卖出了正在使用中的旧车;11月16日,销售电话通知要求我准备车款准备提车,可是一直没有提车通知。昨天(11月27日)我去店家直接找销售询问,得知根本没车,理由是车厂没有来车。本人的销售合同是与店家签约,与厂家无关,我认为宁波帝豪一而再再而三地编造不实信息,在我卖出旧车后,又把责任推托给厂家,极不负责任,不兑现合同,已经涉合同欺诈。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转发的用户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与用户取得联系,针对用户所反馈的车辆情况,正进行沟通、解释中,后续继续关注处理。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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