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52644】 投诉时间:2016-08-10 23:40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凯越 投诉车型:2015款 1.5L 手动 经典型
于2015年9月17日购买了一辆15款新凯越.4000公里时做了首保。16年4月后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汽车加速乏力,随即电话告知成都吉翔别克4S店,到店检测完毕后告知:氧传感器异常,有可能是油品问题,需提高燃油品质,并告知再观察,试着加97号油继续行驶。离店时发动机故障灯已经熄灭。回家后不久发现发动机故障灯多次亮起,4S店检测为三元催化器效果减弱,告知我不在保修之内,建议我自费更换,问其原因是因为三元催化因加油品问题中毒,拒绝赔偿,我不同意。打400电话向厂家反映后拒绝索赔。作为消费者我按照说明指示在正规加油站加的油,车爱惜有加。我投诉三元催化器和氧传感器第一是质量有问题;第二4s的推诿、不及时彻底维护、也导致车辆问题越来越严重。要求厂家免费更换,还消费者权益。
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进维修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