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0961】 投诉时间:2014-03-12 14:22 投诉品牌:东风日产 投诉车系:轩逸 投诉车型:2012款 1.6L XL CVT 豪华版
我8月9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东亿4S店买的新轩逸1.6豪华版的,前几日(11月15日)二保的时候跑了4000公里,机油到了下限1升(一保时没有发现),4S店检查了油路及底盘未发现漏油现象,得出结论可能与发动机烧机油有关系,加满机油让我跑2000公里再测试是否减少,说如果再减少就请厂家再检测,如果确实烧机油就换发动机。12月16日,公里数是5600,机油尺的刻度从二保时的上线到了上下线的中间,我又找到了4S店,照了机油尺的照片,4S说是把照片传到了厂家,厂家的回复是没有按厂家的规定建立档案,让我们再加满机油,然后把机油尺和油底壳都封上了,跑一段时间后再到4S鉴定,并且全程建立档案,附照片。我觉得4S根本没有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他们的做法也不完善,我二保加满机油的时候没有给我建立档案,也没有按厂家所谓的标准程序办理,还要让我再试一次。12月18日,我按照4S店的要求对车的底部再一次检查,确认没有漏油的现象。拆卸了机关,4个火花塞都有很酸的积炭,其中1个最严重,手一碰积炭都往下掉,厚厚的一层。然后加满了机油,加到上线,也建立的档案。抱着再相信4S一次的态度,希望不要让我失望。同时我给厂家4008308899也打了电话,让厂家也知晓我们的事,唯恐4S欺骗我们消费者。2014年2月6日,第二次加满机油又跑了2200公里,又来到了4S店,按照他们所谓的流程全部走了一遍:打开油封,验机油尺刻度,把机关拆开,各种管子、零件,各种照相、录像。机油尺刻度明显下降,只剩不到一半机油了,4个火花塞积炭严重,4S说此车确实严重烧机油。2014年2月17日,4S通知我更换发动机,换了发动机到现在23天啦,赔偿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的车相关手续4S店也没有为我办理更改手续......2013年11月份出厂的新轩逸都已加装后防撞梁,可以确定的是加装了后防撞梁就是东风日产公司确定后防撞梁的缺失说明新轩逸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所以加装后防撞梁应适用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条例所规定的第三条,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按条例规定的第八条,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如未召回,东风日产公司应按照本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一)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二)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三)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要求厂家召回加装防撞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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