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23647】 投诉时间:2013-02-04 08:41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斯柯达 投诉车系:昊锐 投诉车型:2012款 1.8TSI 自动 优雅版
本人于2012年11月14日从“百联斯柯达沪北4S店”提车,之后正常行驶至855公里时(2012年12月3日),汽车“EPC“及“OBD“指示灯亮起,车身抖动,不能行驶,随后我马上把车开到离我最近的“绿地斯柯达4S店”检测,之后维修人员更换了第3缸火花塞。一周之后,车身又开始抖动及EPC故障灯亮起,经过熄火重启后又恢复正常了。本人发现该车机油消耗一直很快,于2013年1月2日(2000公里时)经“绿地斯柯达4S店”人员确认机油已到最下限以下,于是维修人员立即给该车加机油至最上限,但是绿地4S店维修人员当时并没有给我出具加机油的书面单据。2013年1月24日(3076公里),“EPC“灯又亮起,车身抖动厉害,无法行驶,经检测还是第3缸火花塞损坏缺火,而且机油的油尺已接近下限,证明该车烧机油现象非常严重。当时又更换了一支第3缸火花塞,同时又添加机油至最上限,当时还发现第三缸火花塞上居然有很多机油,而且第三缸缸体里面全是湿的。但是绿地4S店维修人员这次并没有提供更换火花塞和换机油的正式书面维修单据,我向对方提出过几十次出具维修单据,但对方始终不肯出具正式维修单,这分明是汽车烧机油严重,而且发动机有严重大问题。2013年1月31日(3330公里),EPC灯和OBD报警灯再次亮起,车身抖动,第三缸缺火不工作。2013年2月1日,经过一天的交涉,所谓的大众售后负责人都没帮客户解决问题,最后还让客户签订所谓的不合理的特殊维修协议,部分协议内容如下(有录音作证)——“鉴于甲方对该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辆有EPC和OBD故障的现象,鉴于根据甲方的描述和车辆情况以及乙方技术人员对该车辆的检测,并未发现该车辆有制造原因和质量问题,为此,甲乙双方分析讨论,就解决该车辆的有关部件的故障事宜达成如下意见。”而且这份协议是由大众单方作决定的,一个字也不能改,这就是“霸王条款”吧,请问大家这样不公平的协议,消费者能签吗?2012年2月3日下午百联一位售后人员—支惠国来电说“如我不同意修车,车现在停在哪里还要向我们收取停车费”,汽车作为承载生命的交通工具,被誉为“汽车心脏”的发动机在3000公里以内就频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让人对该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能不有所怀疑,还让消费者继续驾驶“病车”上路,完全是无视消费者生命安全和正当权益,试问,这样的车谁还敢开?这样的厂商谁还能信赖?恳请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此问题,毕竟“生命无价”!强烈建议质量万里行严查此事,还消费者公道,避免更多的消费者受到同样的伤害。我不知道大众汽车是拿自己良好的市场信誉做儿戏,还是有意戏耍对它情有独钟的消费者?我真诚的希望上海大众能够圆满的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为我,也为了有着像我一样遭遇的消费者,为了上海大众良好的社会形象,更为了中国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上海大众厂家回复:经了解,用户车辆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