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科鲁兹节温器故障厂家拒绝索赔

投诉编号:【21131】 投诉时间:2012-12-19 15:16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科鲁兹 投诉车型:2012款 1.6 SE 手动

投诉内容:

我的车子今年4月25日购买的。车子在3000多公里时候在买车地方做了首保。车子在8000公里时候没有在特约维修站做保养,我也只是换了下机油。车子在10000多公里时候在特约维修站做了保养。现在车子19000公里,出现了‘节热器’损坏。但是经雪佛兰公司回馈我的车子属于脱保状态,享受不了质保服务,原因是我做了首保以后的那次保养记录查不到,属于脱保状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消费者可以选择在4S店进行车辆保养,也可以选择其他维修厂进行车辆保养,这是消费者的权利,作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不能证明在其他维修厂的保养与车辆故障有直接因果关系,则应按照合同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保修。

投诉回复:

上海通用厂家回复:维修站已联系客户解决车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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