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9010】 投诉时间:2012-10-19 10:41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凯越 投诉车型:2011款 1.6 手动 LE








因产品质量问题和维修保养服务问题赔偿申诉人人民币13000.00元损失。原因:申诉人于2011年4月15日从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别克凯越车辆一台,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承诺质量保修期为两年。2012年9月3日申诉人在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S店做经常性维修保养,当时并告之维修工人:“本人将于2012年9月7日从十堰去武汉送孩子上学,请把车辆全面检查一边,需要维修和保养的全部进行维修保养,特别是水和机油”。工人口头答应。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该车辆在十堰市内几乎很少运行。2012年9月7日早申诉人从十堰市市区出发,约11:20左右车辆运行到湖北省云梦县境内(高速路上)就出现故障:车辆前面出现烟雾,申诉人马上停车并请高速施救,过约1个小时左右高速上派来一辆车来救援发现:车辆严重缺水,发动机上面的线路出现烧焦状态。后施救人员把我们拖到云梦县大修厂进行拆卸,拆卸发现发动机已经烧坏需进行大修。当时申诉人立即拨打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和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求: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维修保养时一再给我们提醒:发动机加防冻液,不能加水,加水由4S店做,车主不能自行加,同时一再说加一次防冻液可以使用2年;既然2012年9月7日做的维修保养怎么可能出现发动机缺水产生此次事故,申诉人要求赔偿。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和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声称:因缺水导致发动机出现事故,厂家不于免费保修。后拆卸检查发现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水箱盖出现小裂痕,溢水导致发动机缺水后燃烧。申诉人在云梦修理支出13000.00元。产生此次事故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出售的别克凯越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若不是水箱盖出现质量问题,此次事故决不会发生。第二: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尽到维修保养的基本责任,连最为起码的水和机油都没检查到位,他们工人稍微细心一点也会发现水箱盖的问题。第三,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再声称防冻夜2年都不用加,不会缺水,两年后加水也需到4S店加。申诉人完全相信4S店的说法不予关注水箱的水的问题。2012年9月中旬申诉人找到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售后经理查验了燃烧后的发动机部分配件和水箱盖,承认水箱盖的确存在质量问题,他们汇报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处理。2012年10月上旬售后经理回复:厂家同意赔偿2000元,但从以后维修保养费中抵付。本人不同意此意见:1、赔偿金额过低;2、维修保养费中抵付支付方式不予接受(十堰绅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做的维修保养只收钱并且价位很高,维修保养工作极不到位,申诉人对他们服务质量产生怀疑,不敢再去做保养。
上海通用厂家回复:维修站已联系客户解决车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