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在职期间承诺购车附赠10次基础保养,总价值约3000元。现经销商倒闭,人员失联,无法完成履约,厂家是否应该赔偿,提供实质处理方案?
您好!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法),经销商系销售主体,附赠保养属要约承诺形成的合同义务,原则上由经销商履约。厂家与经销商多为独立主体,法无明文规定厂家对经销商附赠承诺承担连带责任,故不宜绝对认定厂家必须赔偿。建议先固定购车凭证、承诺证据,再多渠道并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