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针对质量问题如累计维修超过35天,车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更换。如诉讼,按规定一审程序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但常有超期的情况。请问,如出现上述情况诉讼地如何确定。厂家所在地、车主住所地是否可以任选其一?谢谢!
您好!三包纠纷的诉讼,一般只能起诉经销商,管辖法院多为经销商住所地的法院,除非另有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