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9月1日购买吉利汽车一辆,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通过不实宣传误导我购买了厂家延保服务。具体情况如下:销售存在误导行为:销售人员在推销延保服务时,口头承诺该服务“涵盖范围广泛”、“非常划算”,但并未清晰、明确地告知服务的具体条款、限制条件以及最重要的退款规则和时限。这导致我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其行为涉嫌消费欺诈。合同邮寄延误导致超期:购车当日并未拿到书面合同,合同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耗时3天。合同条款中虽写明“7天内可退”,但当我收到合同时,7天期限已过或所剩无几,客观上剥夺了我仔细审阅条款并行使退款权利的机会。延保服务尚未生效,拒绝退款不合理:截至目前,我的车辆仍处于厂家原厂的三包质保期内,所购买的延保服务还远未到实际生效时间。根据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的指导意见,在延保服务未激活的情况下,车企以“一经购买,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可能构成了对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限制。厂家理应考虑设置“冷静期”并提供合理的退款机制。沟通过程受阻:发现问题后,我已多次与销售及吉利官方客服(热线:400-886-9888)联系。前两次沟通被各种理由推诿,后两次投诉则直接无人回复,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投诉诉求:坚决要求吉利汽车厂家全额退还延保服务费用。要求厂家就销售过程中的误导性宣传及消极的售后服务态度给予正式解释并道歉。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