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0.13日在该门店购车,购车时商家承诺赠送比亚迪官方免费家用充电桩安装权益,该权益在比亚迪APP发放核销。 购车合同没有任何文字写明充电桩权益有效期2年,签订合同当时销售没有向我提示、告知该两年期限,我也没有签署任何确认知晓时效的文件。 后续我申请兑现权益,门店拿出一张宣传海报,单方面主张权益只有两年、已经过期,拒绝履约。 市场监管局组织过调解,调解中商家提出方案:需要我自费花钱购买充电桩权益,该方案属于单方变更当初购车承诺,我不同意,调解已经终止。 赠送4次保养和充电桩安装是两项独立福利,保养是否用完,不能剥夺充电桩权益。海报仅属于商业广告,没有经过我确认,不能作为约束我的条款。 现举报该经销商:销售时作出赠送充电桩的承诺,事后自行增设时效限制、拒不履行承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求监管部门核查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同时督促商家履行承诺,免费提供充电桩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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