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障概况】本人于2026年9月28日在比亚迪4S店购买2025款元UP一台,发票日期9月28日,当前里程719公里,10月8号到店提车(购车未满30日、里程未满3000公里)。10月27日晚车辆行驶中仪表突发亮黄色车身稳定灯,几分钟后亮红色制动报警灯,现场检查刹车异常,立即靠边停车,拖至就近授权比亚迪4S店检测。门店初步判定指向刹车泵/制动系统故障,但截至目前仅口头告知,未出具盖章书面检测报告,未交付完整修理记录。【处理经过】就近店未出盖章检测报告,不写明故障定性;要求“拖回原购车店”处理,拒绝本地协同,转运成本转嫁消费者;曾提出4000元“一次性了结”,未覆盖实损与安全信任损失,本人不满意未接受;比亚迪400仅登记工单,无实质结论;本人已明确:不到店签任何“一次性了结/放弃投诉权”协议。【法律依据】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因质量问题出现制动系统失效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制动系统为车辆最高等级安全核心部件,新车期内即出现异常,无论最终定性为“失效”或“重大安全性能隐患”,均超出一般质量瑕疵范畴。【本人立场】依法主张三包权利,不接受以“一次性了结”方式规避法定责任;车辆留云浮本地处理,不接受跨城拖车;请厂家指派区域客诉专员/区域总监级别人员主动联系本人协商解决方案,不再与门店经理反复拉扯;本人已同步向400客服提交投诉,保留继续升级渠道的权利,例12315。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