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8月25日购入方程豹钛3,车辆实际行驶仅约两千多公里,购车至今两个月,该车型即出现5000元幅度的降价。对于提车仅两月、里程不到三千公里的准新车而言,5000元的价格下探并非正常的市场周期波动所能解释。方程豹品牌及终端在短期内以如此幅度调整价格,直接导致本人车辆残值同步大幅缩水,已构成对早期车主的实质性权益损害。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厂家的态度。自降价发生至今,方程豹厂家及售车4S店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本人,未作任何解释,未提出任何补偿方案,全程冷漠置之。本人主动致电、留言、通过渠道反映,均未获得实质回应;持续投诉后,对方仍以“记录”“反馈”敷衍拖延,至今未给出任何处理意见。这种“卖完就不管”的售后表现,与方程豹品牌对外宣称的服务标准严重不符。更为恶劣的是,厂家不仅在补偿问题上装聋作哑,还在老车主购车/权益页面刻意隐藏当前优惠金额,导致老车主无法正常看到优惠信息,疑似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掩盖降价事实。本人并非要求额外优待,哪怕厂家提供一年闪充权益这类基础安抚,本人也不至于如此不满;但现实是厂家既无任何补偿,又在页面上遮遮掩掩、藏着掖着,这种“不补偿还防着老车主”的做法,令本人对方程豹品牌的好感度大打折扣,也充分暴露其对待老车主的敷衍与不诚信。车质网上已有大量车主反映该品牌“售后一塌糊涂”“投诉一个月还是说记录记录”;也有车主遭遇“告诉我处理完成,结果至今未兑现”“再次询问,无任何回复”的相同困境。本人的遭遇并非个案,而是该品牌对待老车主系统性冷漠的又一例证。在过错层面,本人有必要指出:若销售环节曾以任何形式传递“价格稳定”“短期不会调整”等信息,而终端在明知或应知即将降价的情况下未向本人如实披露,则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亦违背《民法典》第七条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即便不构成欺诈,厂家在短期内大幅降价后对受损车主不闻不问、拒不沟通,也与经营者应尽的基本诚信义务相悖。方程豹品牌历史上已有“买完就降五万”的公开车主评价,说明快速降价并非偶发,厂家对此可能给早期车主造成的损失完全应当预见,却始终拒绝建立任何安抚或补偿机制。本人的诉求如下,要求方程豹厂家及售车门店限期书面答复并落实:一、就本次短期降价行为向本人作出正式书面说明,不得再以“记录反馈”等空话拖延;二、提供实质性补偿方案,本人不接受口头承诺或赠品敷衍。具体方式可包括:等值售后维保代金券、延长核心部件质保、充电权益或商城积分等可量化、可核销的补偿,补偿价值应不低于本次降价幅度5000元或与之相当;三、限期主动联系本人。自本投诉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厂家客服或门店负责人主动致电沟通,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四、若厂家继续置之不理,本人将同步向12315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通过媒体及法律途径追究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应责任。本人所述事实真实,愿提供购车合同、发票、行驶证及车辆里程照片、降价信息截图等材料备查。
方程豹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