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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宋Pro新能源销售承诺购车免息未兑现

投诉编号:【1809114】 投诉时间:2026-10-25 11:21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宋Pro新能源 投诉车型:2025款 第二代 DM-i 115KM超越型

12月8日提车。因该店销售虚假承诺与重大过失,本人损失利息5,985.03元,并致一块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永久作废;事后门店拒不认账,比亚迪厂家自2026年6月收到书面材料后至今无人联系。【问题一:承诺“首年免息”,实际收取利息5,985.03元】购车时,销售以“指导价优惠一万元、贷款首年免息”为条件建议本人办理分期。本人有全款支付能力,正是基于该条件才同意贷款。2024年11月5日11时54分,本人微信再次确认“我的是免息一年吧”,对方回复“对滴”。2025年12月9日贷款结清,交通银行结清证明载明:贷款本金116,600元,已还利息5,985.03元。“免息”从未发生。本人联系现门店销售,对方未解决,反以“你当时签合同为什么不看清楚”将责任推给消费者。本人于2024年5月27日摇号取得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文件载明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7日,并注明“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并在指标有效期届满次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摇号”。2024年11月7日19时50分,当面询问“11月27号之前能不能搞定”,对方答复“没问题”;11月20日前本人已完成保险确认。但2024年11月25日门店仍在索取铁牌邮寄地址,11月28日14时58分仍在通知本人“明天验车,麻烦把身份证寄过来”——此时指标已于前一日失效,门店未作任何提示。直到12月3日,对方才告知指标已过期。本人问“蓝牌指标还能保留吗”,对方答“那肯定不能了”;追问“之前说可以的呀”,对方答“让家里人再去摇,现在条件都放开了”。指标作废后,本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摇号,只能另申请混动指标上牌,损失不可逆。2024年12月7日,本人到店要求退车。原门店负责人以“无条件终身免费基础保养(免工时费)”及油漆券2张、旅行套装等作为补偿,本人据此放弃退车。该承诺未签书面文件、未录入系统。2025年9月,本人因充电桩权益投诉后,才从该负责人口中得知:门店已闭店、对接销售已离职,此前未收到任何通知。充电桩已在该次沟通中解决(原负责人告知可在比亚迪APP内申领,不在本次诉求内);但过程如出一辙——销售先称“只有顶配才送”,投诉后才承认确有赠送。2026年5月,本人要求兑现保养。现门店销售要求本人“自行提供证据去申请”,仅同意“在本店续保才赠送保养”。2026年5月27日,本人致电原门店负责人,通话10分15秒,全程录音、未剪辑。通话中,对方对“因贵司失误导致指标作废”及“以此为前提提供终身免费保养”两项事实未作任何否认,仅答复“可操作的,你懂的”“一般没问题”,随后推回现门店。该录音本人持有,可随时提交。另,购车时孔祥威曾书面承诺赠送“保养7次”,并称“肯定啊,都到位的,哥”,同样未录入系统,至今未兑现。2026年6月7日,本人通过比亚迪400官方热线提交投诉,并按指引提交完整书面报告及全部证据;6月21日补充通话录音。两次提交均未获得任何工单编号,亦无从查询进度;此后未收到任何联系与答复,自原定答复期限(6月12日)起算已逾135天。“不留书面记录”在本案中前后一致:2024年11月的销售承诺未入系统、12月的补偿承诺未签文件、2026年6月的正式投诉又未获工单号——而现门店反过来要求本人“自行提供证据”。此前2025年9月,比亚迪曾来电要求本人就上述投诉先行撤诉并承诺“礼品会安排”;撤诉后,承诺的礼品至今未完全兑现。【诉求】1.兑现书面承诺的“保养7次”及油漆券2张;2.履行“无条件终身免费基础保养(免工时费)”,不得附加“在本店续保”等条件;3.退还首年利息5,985.03元,并就“承诺免息而未兑现”作出书面说明。以上均有微信记录、银行凭证、指标文件及通话录音佐证,本人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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