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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RAV4荣放多个车门生锈 漆面鼓包

投诉编号:【1808689】 投诉时间:2026-10-24 17:07 投诉品牌:一汽丰田 投诉车系:RAV4荣放 投诉车型:2023款 2.0L CVT 两驱 风尚Plus版

本人车辆在9月30日进入周口4s店维修时仍在三包有效期内。1.4S店违规隐瞒维修记录,拒开工单2026年9月30日,本人前往周口丰田4S店处理车门生锈问题(属于车身质量问题)。该店实际进行了维修(结算单左侧明确标注“检查左后门上边梁生锈,已做更换垫片、点漆处理”,右侧注明“保修或保险公司付款金额”),却拒绝向我提供法定的质保维修工单。此举严重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并向消费者提供修理记录)。该店故意将真实维修项目在结算单上伪装成“全方位健康检查”,涉嫌隐匿维修明细、规避后续三包责任。2.厂家拒不回复,违反三包法定义务自9月24日及9月30日起,本人多次拨打一汽丰田400热线(400-810-1210)反映上述问题。客服明确承诺“3个工作日内反馈”,但至今(10月24日)未收到任何回复。厂家此举不仅是“未督促经销商”,更是直接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同时,作为生产者,其拒不介入协调授权修理者的违规行为,亦违反了第十一条(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厂家试图将责任全部推给4S店,自己拒不作为,属于严重违规。【我的诉求】责令周口丰田4S店立即向我补开真实的质保维修工单。责令一汽丰田厂家履行生产者法定义务,就400客服承诺不兑现、长期不回复消费者的行为作出解释,并督促解决我的工单问题。【图片证据说明】图1(结算单):记录了2026年9月30日进店。左侧“客户要求”写明了“检查左后门上边梁生锈,已做更换垫片、点漆处理”;但右侧“维修项目”却被4S店伪装成“全方位健康检查”,且备注了“其他支付-保修或保险公司付款金额”。证明其实际走了厂家质保索赔,却故意在给消费者的单子上掩盖真实项目,拒开法定工单。图2(通话记录):证明自9月30日至今,本人几十次拨打一汽丰田400热线,部分通话长达十几分钟。厂家客服承诺的“3个工作日回复”至今未兑现,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和故意拖延。图3(维修现场照片):9月30日在4S店工位拍摄。清晰可见车门边梁生锈点漆痕迹及拆卸状态。直接戳穿“全方位健康检查”的谎言——既是健康检查,为何要拆卸车门并处理生锈?证明其确实进行了质保维修,却拒开工单。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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