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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宋L DM-i未告知申请流程致权益过期

投诉编号:【1807063】 投诉时间:2026-10-22 16:59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宋L DM-i 投诉车型:2024款 112km 超越型

本人于2024年9月7日在汉中汉唐比亚迪门店购买比亚迪宋ldmi车型。购车时销售明确告知充电桩可以安装,并表示三年内都可以安装,本人基于该承诺购车,始终有安装意愿。当时未安装并非主动放弃,而是因房子暂未入住,车位不确定客观原因不具备条件。更重要的是,销售从未告知本人需要主动申请、向谁申请、通过什么渠道申请、申请有无时限。本人一直理解为“条件具备后联系安装即可”,不存在“逾期作废”的紧迫性。现购车两年一个月,条件具备后申请安装,却被告知免费权益已过期、无法恢复。联系销售,其先称“帮您咨询”,后改口“比亚迪从来没有三年,只有两年”,并否认曾说过三年,此后不再正面回复商讨解决问题。与官方客服沟通,仅重复“权益过期无法申请”,未回应“是否曾告知申请流程、到期前是否提醒”。核心争议:第一,销售误导。销售不仅承诺可装,还在后续沟通是明确说“先申请就可以,十年都可以”,这本就是对权益期限的严重误导。第二,未告知申请流程。销售从未告知本人需要主动申请、如何申请、申请时限。本人不是“知道要申请却拖延”,而是“根本不知道需要申请、也不知道怎么申请”。厂家声称“上市时已展示”,但“展示”不等于对本人履行了《民法典》第496条要求的显著提示说明义务,更不等于告知了申请流程。第三,到期前无任何提醒。比亚迪APP具备推送能力,但本人未收到任何短信、电话或APP弹窗提醒权益即将到期。第四,客观原因未装,非主观放弃。未安装系外部条件不具备,与“遗忘权益”有本质区别。诉求:请厂家核实本人系因销售误导“十年都可以”、未被告知申请流程、客观原因未装、到期无提醒,特批恢复免费充电桩安装权益并安排安装,或者或至少补发充电桩设备,安装费用可另行协商。本人可提供与销售的全过程沟通记录、官方客服回复记录及客观原因证明,恳请厂家安排专人对接核实,解决此问题。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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